A1:1、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的规定,《婚姻法》第46条所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物质损害赔偿可以支付赔偿金等方式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根据无过错方的请求判令有过错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根据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Q2:我和丈夫已结婚2年,对方每次心情不好就找我吵架,经常对我实施家庭暴力。请问我能否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A2: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而导致婚姻家庭关系破裂,一方要求离婚,那么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所应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婚姻法》和《反家庭暴力法》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实施家庭暴力侵犯配偶的人身权益以致造成人身伤害,一方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家庭暴力起诉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Q3:结婚证能补办吗?
A3:一般来说结婚证是可以补办的,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者损坏的,可以携带以下的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Q4:怎么办离婚手续?
A4:我国离婚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者的办理手续不同。
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2、诉讼离婚办理手续为:
(1)准备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
(2)准备以下材料:①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②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Q5:老公要离婚我不想离怎么办?
A5:如果对方想离婚,你不想离,那么对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起诉离婚,并且对方需要证明你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时,对方一次性把婚离掉的可能性才大。若是证明不了,对方可能需要经过二次对你起诉离婚才能把婚离掉。如果你也同意离婚,那么尽量与对方协议离婚,只要双方把孩子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协商处理好即可,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Q6:单方起诉可以离婚吗?
A6:单方起诉是可以离婚的:
1、单方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单独向法院起诉离婚。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单方起诉离婚,起诉一方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单方起诉离婚案件时,应先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会判决。
由此可见,在不能与对方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单方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所以,如果你们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但另一方却依旧不肯放手,不同意离婚,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会受理的。
Q7:我想离婚,但是男方不在老家,不知去向,法院会接受案件吗?
A7:如果长时间不在家不尽家庭义务无法联系,您可以原告失踪下落不明,也可以法院起诉离婚
Q8:你好,在老家结的婚在外地能离婚吗?
A8:协议离婚需要在婚姻登记地或者一方户籍地办理。在某地居住一年以上时,可以在被告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Q9:双方离婚,一方不同意,我怎么解决?
A9:如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协议离婚,可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Q10:女方怀孕男方家暴,对女方不管不顾,逼女方去打胎离婚!这样男方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A10:家暴大部分情况下不会承担刑事责任,除非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建议您报警处理,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对方存在过错,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