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二审改判的几率不大,但是财产方面有可能改判。
一方面是要组织有力证据,另一方面是从对方所提交证据中,发现对我方有利的地方,为我方所用。
Q2:我发现丈夫有了婚外情,我坚决要和他离婚,我还有个孩子,离婚孩子一定会判给我吗给我吗?
A2:婚外情离婚与孩子抚养权的分配没有直接的关系。法官在判决的时候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判决跟父亲还是母亲。如果孩子达到了一定年龄,法官在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孩子的意愿。
Q3:我老公有暴力倾向,老是家暴我,我还有个女儿,被家暴离婚孩子归谁?
A3:一般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谁,是看孩子跟着谁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利于抚养,争取抚养权,家暴受伤照片、诊断证明等可以向法院提供。
Q4:变更抚养权之后,抚养费怎么给?
A4:双方就抚养费问题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起诉由法官判。一般是月收入的20%-30%。
Q5:我有两个孩子 离婚的时候大女儿归他 现在大女儿十八岁了小女儿归我小女儿刚刚九岁。父亲从来没有给过钱 也不看孩子。我有要求前夫给小女儿生活费吗?
A5: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教育费,你们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起诉。
Q6:分居五年没办离婚手续,现在想办手续,可他要这五年来孩子的抚养费合理吗?
A6:没有离婚 也可以要求抚养费。你们可以自己协商支付的数额。
Q7: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该去哪办理?
A7: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诉变更。若对方不同意,认为他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有法定理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Q8:抚养费强制执行也不支付怎么办?
A8:抚养费强制执行也不支付是违法的,负有抚养子女义务的,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后,在判决或裁定生效之后,仍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作了规定,即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Q9:什么人可以收养孩子?
A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法》中还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需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2)如果收养的对象是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则不受其生父母必须是在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或者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或者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3)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也可以收养继子女,除不受上述两条限制外,还可以不受收养法中规定的只能收养一名孩子的限制。
Q10:小孩的抚养费如何计算?
A10:《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
一般来说,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到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