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房产如何分割?
Q1:请问,女方婚前就付了房款首付,婚后取得的房产证,结婚后一部分房贷是由男方支付的,请问离婚后这套房子是女方私人财产还是怎么分配?
A1: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房产如登记女方一人名字,属于女方的财产。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由女方对男方适当补偿。
Q2:离婚诉讼中房产如何分割?
A2:协商不成时,按以下原则判决: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Q3:夫妻共有一套房产已签订买卖合同,但没收房款,现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是否会影响房产买卖?我想在房产除名(房产证今年五月份满五年),听说房产证会重新计起年限,有这样说法吗?
A3:没有进行过户登记的话,一般认为买卖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房产依然是您双方的共同财产。建议协商解决,依旧卖房,双方就卖房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Q4:离婚时双方共有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有过户费用吗?是办理离婚手续后过户还是离婚前过户?谢谢!
A4: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Q5:同一对夫妻,瞒着孩子离婚,离婚协议里约定房产归孩子,现在双方自愿复婚,请问复婚后夫妻有权卖掉房产吗?
A5:产权证上现在写谁的名字?还是你们夫妻的名字的话,则有权出售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