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5期法律快问快答—婚后父亲全资购买房产,登记的夫妻双名字,离婚后如何分割?
Q1:婚后父亲全资购买房产,登记的夫妻双名字,离婚后如何分割?
A1:夫妻婚后父母出全资购买房屋,并且产权证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可以根据该各自在该房产所占的产权比例来进行分配:另一种是没有份额约定的默认共有,这种房子其所有权确认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也会考虑到首付、还贷中双方实际付出的比例有所偏向。
Q2:婚前是老公付的首付,房产证是我老公名字,婚后我老公的工资还房贷,我的工资平时开销,离婚房子有我份吗?
A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Q3:之前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但是现在离婚了,想请问还需要共同还款吗?
A3: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规定,夫妻一方可以添加另外一方作为共同还款人,共同偿还公积金贷款贷款,不过办理此项业务的时候,需要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共同前往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信息变更,那么同样的需要变更还款人,持离婚证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取消共同还款人就可以了。
Q4:丈夫买房给小三怎么办,赠与的房产妻子能否要回?
A4: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给小三的房子能要回来吗?这必须得首先回答给小三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给小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由于这种把房子给小三的行为不仅没有经过夫妻双方同意,而且是免费的,所以是无效的,给小三的房子是能要回来的。
Q5:我们结婚20年了!老婆和孩子的户口都在她妈妈那边!最近拆迁她们母女有赔偿的拆迁款!离婚算共同财产吗?
A5:你好,需要根据具体的拆迁政策决定,婚前的房子按照人头的可以分割对方的份额,婚后的房产拆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