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重婚、事实上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 案例解读, 法律知识, 离婚纠纷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是法律上的重婚。 虽未登记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为事实上的重婚。 要特别注意事实上的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的区别,判断的标准即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构成事实上的重婚;如果双方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不属于《刑法》予以处罚的范围,而属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禁止的行为。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主要是指有配偶者在与他人同居时,既不办理结婚登记,对外也不以夫妻名义相称的行为,其直接构成离婚的法定理由,同时无过错的配偶一方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2021年2月20日 14:54:25/通过: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https://www.jiatailaw.com/wp-content/uploads/2020/10/3.jpg 846 1269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https://www.jiatailaw.com/wp-content/uploads/2021/01/2021010809533182.png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2021-02-20 14:54:252021-02-20 14:54:25法律上的重婚、事实上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