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存续期间一方购买的基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您好,如该基金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一方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该基金并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认为双方需平分基金本息。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了可以明确为个人财产之外的财产,均属于共同财产,您虽然用的是个人名义购买的基金,但仍属于双方的共同的出买行为,因而该部分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现在18岁,结婚已经三年了。这段时间出轨了,老X也发现了。但是出轨方不知道我已经结婚了的我该还多少?
您好有18岁,未达法定婚龄,因此您虽然“结婚”,但仍归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同居”状态。叫您还钱的话,如果当时的相关意思表示能够认定为借款的,对方可以主张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对方直接进行返还的,这一般要求有明确附言是“借款”的转账记录或者有双方签名和具体时间的借条等证据来证明实为“借款”,如果是明显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财产,后来没有登记结婚的,可以作为彩礼主张对其进行返还。如果是一般的节日红包或者小额的赠送礼物等,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或者情谊行为,如果不出现能构成法定赠与撤销权等相关的事项的,是无法主张返还的。
恋爱期间给女方转的钱能要回来吗
这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交往期间涉及到的财务问题,例如转账/红包等在结束关系后想要主张返还的,首先要通过金额/意思表示等判定其性质。
如果是明显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财产,后来没有登记结婚的,可以作为彩礼主张对其进行返还。
如果是一般的节日红包或者小额的赠送礼物等,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或者情谊行为,如果不出现能构成法定赠与撤销权等相关的事项的,是无法主张返还的。如果当时的相关意思表示能够认定为借款的,可以主张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对方直接进行返还的。
若还有疑惑,欢迎电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