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女方不让看孩子还用拿抚养费吗
不可以,您仍需要支付抚养费,这与您的探视权未得到保障没有直接联系,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保障自己的探视权。您作为间接抚养方,女方作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您实现探望权,那么您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探望子女是法定权利也是人之常情,如果您对探望权地行使有相关问题需要解决,或者需要对抚养权进行变更的,请您联系专业地律师团队,帮助您解决问题,帮助您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让孩子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你好,请问女方提出起诉离婚,我想请问需要些什么证件
起诉离婚,您主要需要准备一下证件和材料。
(1)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需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小孩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第三部分需要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复印《结婚申请登记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
(4)小孩出生证或户口本;
(5)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内容因人而异,需针对具体个案进行起草和完善。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庭提交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同时如果对方有重大过错的,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这方面的证据您可以参考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规定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