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关于起诉离婚的条件很多人就不怎么清楚,接下来信金国律师将跟您详细讲述关于什么条件下可以起诉离婚的问题。
一、什么条件下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即诉讼离婚是我国现有两种离婚方式当中的一种。其适用的场合是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分担、债权享有、探视问题中的其中一项或者几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只能通过起诉离婚来解决。同时,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或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离婚的;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人,均只能通过起诉离婚予以解决。
起诉离婚要被法院受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原被告在起诉时存在合法婚姻;
2、提交了身份资料、子女的出生证明、结婚证、财产证明等证据材料;
3、如果原被告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可以自己名义独自进行诉讼离婚。
但如果一方或者双方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需要由除配偶以外的其他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4、原告需要书写好民事起诉状,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5、准备证据材料两份提交给法院。如果起诉离婚的诉讼请求想要被法院支持,则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的感情确已经破裂,如一方存在着婚姻法规定的准予离婚的四大情形。
二、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应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呢?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3)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4)被告被监禁的。
5、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跟您详细讲述的关于什么条件下可以起诉离婚的内容。综上所述,一般只有在感情破裂、重婚、分居一定年限、家暴、恶心等条件之一满足时,法院才会支持离婚的诉讼请求。谢谢您的观看,如果后续还想了解更多有关起诉离婚的内容,欢迎继续浏览信金国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