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有些夫妻可能感情并不是很好,甚至会出现一方下了无名的情况,这对于另外一方的生活其实是有很大影响的,有些情况下建议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来办理离婚手续,那么一放下落不明可以起诉离婚吗?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一放下落不明可以起诉离婚吗
(1)、管辖权的确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方提起离婚,只要被告下落不明,就可在原告所在地提起离婚之诉。
但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界定,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所采取的证明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亲戚或双方亲戚,包括父母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原、被告所居住的村委会或居委会所出具的证明;
3、地方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被告单位出具的证明。对派出所和村(居)委会的证明,因基层组织与被告的居住、生活最为紧密,有能力获知被告的去向,且无个人情感因素,对其证明的效力,可以相信。
(2)、应诉材料的送达
由于离婚案件的被告下落不明,正常采取的方式只有公告送达。
离婚案件公告送达的方式,通常采取的是当地张贴公告和报纸公告。当地张贴公告的优点是:
1、当地知道被告下落的群众,可以及时通知被告;
2、原告的离婚诉讼可以在群众中引起反响,法官可能接收到有利于被告的信息,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判决;
3、当地张贴公告能够减少时间,减少程序,节省资源。
但对于下落不明一方是外地人的,通过报纸公告和当地张贴公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更有利于保护被告的权利。
(3)、案件的判决
《婚姻法》准予离婚所确定的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配偶的一方应当知道另一方的去向,如果不让对方知道自己在何处,夫妻之间的各项义务也就无法履行,夫妻关系形同虚设,更谈不上有何夫妻感情。故而该类案件只要能确定被告下落不明时间在一年以上,应当准予离婚。如果下落不明的一方是外地人,经邮寄户籍所在地亦无人接收的,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户籍登记中有很多“空挂户”,仅依据户籍登记确定公告送达,很可能会导致当事人失去举证的权利。因此对该类案件第一次诉讼,判决不准离婚为宜。
二、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其父母可以代替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离婚应是夫妻双方当事人主观意识的表达,没有特殊情况时必须是当事人本人提出才有效。如果夫妻一方成为了植物人的,则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施行。此时,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法定代理人代为应诉。但无民事行为能力方法定代理人不能代替当事人作离婚决定,其法定代理人向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不予支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三、离婚要多久才会做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可以知道准许双方离婚的原则是“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在确定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时《婚姻法》列举了四种法定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一放下落不明可以起诉离婚吗的相关介绍,如果要起诉离婚,大家要了解具体的手续,提前准备相关的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信金国律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