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不同地方的法院其管辖范围也是不一样的,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也是由法院来审理判决的。我们在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要先了解好法院的管辖权问题,以免到一个没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的时候被拒绝受理,那么原告起诉离婚管辖权在哪?信金国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原告起诉离婚管辖权在哪
1、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6)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二、离婚判决书多久时间生效
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日期如下:
(1)判决书自当事人收到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上诉期间,采取公告送达的,从公告日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2)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
(3)一审判决上诉期间为15天,超过上诉期间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4)上诉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期。
三、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
(1)夫妻双方采取约定的分别财产制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
(2)必须明确约定是分别所有。
(3)明确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方式有必须是双方书面协商,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一方为照顾家庭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义务
依据规定,如果离婚时夫妻已经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双方已经离婚
最后,离婚经济补偿当然是建立在已经离婚的大前提之下的,没有离婚的话,也是不存在补偿的的问题的。离婚的方式包括:
(2)提起诉讼离婚,法院作出离婚判决。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您介绍的关于原告起诉离婚管辖权在哪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一般离婚案件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说原则上应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来受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