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国妇女怀孕后他会涉及到一个生育问题,同时对于父母在进行处理孩子抚养权的时候,是需要双方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接下来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关于怀孕不承认怎么告他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怀孕不承认怎么告他
等小孩出生后男方不给小孩抚养费的可以起诉他。
二、抚养费的常见问题
(一)抚养费的范围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二)抚养费的变更
子女由于生活和受教育的需要,或者父母一方的经济情况有较大的变化,提出改变原定抚养费数额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先行协议,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判决。登记离婚或诉讼离婚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在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三)抚养费给付期限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时止。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据此,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18周岁。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父或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三、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一)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二)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怀孕不承认怎么告他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在进行处理孩子抚养费问题的时候,我们要与对方进行协商处理,同时如果怀孕对方不承认也可以通过亲子鉴定来解决。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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