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诉讼离婚往往是因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是就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选择。更多关于我想离婚 我丈夫怎么样都不放手的相关知识,接下来信金国律师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我想离婚 我丈夫怎么样都不放手
如果当事人掌握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的。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及资料: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登记要审查些什么
在夫妻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他们还需要到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进行已婚登记,离婚登记管理部门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后,婚姻登记员一般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四)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一)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三)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四)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离婚涉及到得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更牵涉到孩子的问题,因此夫妻一定要思考清楚。以上就是由信金国律师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我想离婚 我丈夫怎么样都不放手的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的,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给您提供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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