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个问题:老公户口本上显示是已婚,跟我登记结婚算重婚吗?
答案明显是不可以的,如果户口本上是已婚还要结婚就会构成重婚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
在我接受的众多关于婚外情的离婚案件咨询中,许多当事人(大多是女性)都经常咬牙切齿地讲到自己的配偶与他人婚外同居,意图追究对方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以泄心头之恨,达到自己的心理平衡。
然而,大多数当事人对重婚罪往往一知半解,从律师那里得到的答复也往往是各不相同,让人无所适从,在此信金国律师带您梳理一下关于重婚罪的小知识。
- 怎样才是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
法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重婚定罪处罚。
- 重婚罪的认定方法
- 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相当严重。
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骗、贩卖后被迫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他人重婚是违背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
- 要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
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姻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上的重婚后事实上的重婚。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上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上的重婚后法律上的重婚。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三、重婚罪的特征
1、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一夫一妻制的社会主义婚姻原则,破坏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现实的婚姻关系。
2、重婚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有配偶而重婚和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者。
3、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4、重婚罪主观上只能是故意。
如果户口本上是已婚,就说明夫妻双方仍然是处于婚姻关系。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就应该及时在有关部门进行离婚登记,将户口本上的已婚状态转换为离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再次结婚,领取结婚证。这样才不会触犯刑事法律规定,犯重婚罪。
家庭是社会的重要单元,婚姻关系则是维系家庭的重要因素和纽带。而重婚行为不仅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行为,同时还触犯了我国的法律。他不仅影响夫妻感情,对家庭子女的不利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