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基础是“忠实”,一旦违背“忠实”二字,这段婚姻就基本走到了尽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夫妻之间有互相忠实的义务,有配偶者与他人存在婚外性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违法的法律后果也不尽相同。
关于出轨离婚情形中,经常有人问:一方出轨,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权又该归谁呢?
离婚时财产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才是法律认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而出轨行为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因夫妻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过错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则没有相关法律依据,但是实际判例中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利益。
那到底因为一方出轨,离婚的时候财产到底要怎么分割呢?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双方协商决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即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但此项原则以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未前提。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时抚养权归属:
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主要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作为判决原则。
依据只有一个:是否有利于子女的抚养。
一般两岁以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8岁以上的则会征求子女意见;
2~8岁的子女则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如果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对均衡而一方存在过错,则法院将孩子判给无过错方的可能性就更大。
以上就是关于一方如果有出轨,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和抚养权归属的相关问题。
综上所述,依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的其中一个原则是照顾无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但并不是过错方分不到财产。
而对于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依据只有一个:是否有利于子女的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