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容易,离婚难,离婚可不仅仅就是到民政局领一张结婚证那么简单,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给你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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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不能提交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出具证明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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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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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要包括双方要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以上是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的东西,那如果是诉讼离婚呢?想起诉对方离婚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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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首先,到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结婚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便法院进行核对。
另外,还需要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明或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如有生理缺陷;
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需要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需提供分居时间、分居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