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已协议离婚,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期间男方自购房产,离婚时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Q1:婚后买的房离婚时如何分配,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称房产全归他方同意离婚怎么办?
A1:婚后买的房如果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的,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又或者男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独自出资购买的也是男方个人财产;除此以外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财产的分配你们可以协商,如果你是过错方,男方不同意离婚一般是比较难离的。。
Q2:你好,请问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想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如何分配.房产共同名.离婚的相关程序如何走?
A2: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时候一并处理财产问题。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属夫妻共有,一般是平均分配。
Q3:二次起诉离婚缺席判离,财产未分配,房产证共有人夫妻名,其中一方可否凭离婚判决单方卖房?
A3: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Q4:夫妻双方已协议离婚,但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期间男方自购房产一套,离婚时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A4:您好,这种情况下原则上协议不发生效力,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Q5:我父母结婚也有十几年了,感情一直不是很好,以前因为我的原因一直没有离婚,但现在我也有这么大了,他们也可以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了,但是他们在离婚后对于房产的分割比较纠结,我不知道父母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A5:您好,房子如果是公产房,那么一家三口都只享有居住权,无法对房产进行分配,只能协调解决居住问题。如果是私产,一般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按道理应该各占一半,如果考虑到母亲跟孩子在一起居住,可以与父亲协商多分得一部分,比如母亲与孩子继续居住,给父亲补偿,但凡涉及到这种问题都很难用法律条款一一划分清楚,法理不外乎人情,还是要协商解决以和为贵。同样,是否你上大学父亲还要给钱,这个也是这样,如果考虑到父子亲情,父亲愿意给那是一回事,不给,也没任何办法,除非母亲没有生活来源,确实无法独自生活,那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申请父亲给予一定帮助。另外如果离婚父亲是过错方,那么有证据证明,母亲会得到更多的财产甚至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