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产权的问题,大家关心的除了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外,还有不少人问离婚时会怎么分?在这里告诉大家,由于出资情况各不一样,离婚时,房子有没有你的份,可真不是名字说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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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
首先明确的是,这种情况不论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均属于共同财产。即便存在贷款,取得房子的一方,需支付另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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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购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做了明确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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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如果离婚,获得房子的一方需要支付另一方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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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房款
婚后取得房产证,这种情况下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婚后取得的房产证并不代表房屋是婚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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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购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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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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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
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说即使你出了钱也可能得不到房子。
房子对每个人的意义不同,有的是自己拼尽半生的心血,有的是父母一生的积蓄。但共同的意义就是房子就是家,不论在什么时候不能把家丢了,在遇见困难的时候建议您找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解决您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