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Q1: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A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
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Q2:没有到结婚年龄,就用了别人的名义结婚,被发现会怎么样,这样的婚姻有效吗?
A2: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且两人实施了弄虚作假的欺骗行为取得结婚登记,其同居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因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是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结婚登记,其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均不合法,人民法院应予撤销。
我国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
Q3:离婚后还同居,属于什么违法么?
A3:离婚后私自同居是违法的,其婚姻关系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男女要是离婚后没有复婚又同居的违法。若不办理复婚登记,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Q4:这个离婚纠纷诉讼费承担是由哪一方来承担的呢?
A4: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Q5:我们协议离婚,请问一下,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A5: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写。民政局也有提供范本,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离婚协议书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