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公婚外情有了孩子我该怎么办?
男方出轨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二)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 在夫妻离婚时,只有男方存在法定的过错的,女方才可以要求男方进行损害赔偿;如果不存在过错的,男方无赔偿义务,不需要进行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男 …
男方出轨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二)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 在夫妻离婚时,只有男方存在法定的过错的,女方才可以要求男方进行损害赔偿;如果不存在过错的,男方无赔偿义务,不需要进行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男 …
一、两岁以内的孩子一定会判给女方吗? 不一定。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当属于处于哺乳期的孩子,一般随女方生活。同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无论母方或父方是否同意,从保护婴儿利益出发,应当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不是母方无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是母方不尽抚养 …
一、夫妻犯罪孩子太小咋办? 夫妻犯罪孩子太小可以变更孩子的监护人,具体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孩子的监护人: 《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一、离婚时两个孩子能全给女方吗? 可以的。 一: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 …
一、一般孩子可以改名跟母亲姓吗 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同时,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在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如: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 …
一、孩子父亲死了怎么做亲子鉴定? 可以采取子代或亲代的DNA来比对。也就是通过对孩子的父伯子女辈(也就是孩子的堂兄妹)或爷爷及叔伯辈的DNA来比对确定。亲子鉴定,是指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遗传规律,判断被控的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亲生关系的鉴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 …
一、一般关于孩子打官司的流程怎么走 提供自己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关于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流程有: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 …
老公在外面有孩子,可以请求离婚,要求老公支付损害赔偿,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方出轨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过错方要给无过错方支付损害赔偿,可能会少分财产。 尽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
一、增加抚养费怎样容易胜诉? 向法院提起增加抚养费诉讼的,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容易得到法官的支持: 1、因为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提高,子女生活开支加大,原定的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2、因为患病、上学, 子女生活开支加大,原定的抚育费数额不足以支付因为患病、上学所带来的的开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子女有其他正当理由的,法官也会支持其诉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 …
一、离婚小孩抚养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来确定。 1.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3.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