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离婚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
Q1:内地居民离婚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
A1:身份不同的人,在我国境内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也不同。以内地居民为例,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时候,需要用到的材料就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当事人的结婚证或者其他婚姻关系证明;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般是要求一式三份。
Q2:离婚登记撤销的程序是什么?
A2:根据我国婚姻法之相关法律,结婚离婚事实是建立在民政部门对其婚姻事实的登记注册来决定的。双方自离婚并且登记后,无法做出撤销的程序。如果想要取消离婚手续,那只能是通过复婚在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使离婚证无效。
Q3: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A3:有三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按照已经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这三种情况分别是:(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Q4: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A4:1、首先要求,夫妻在结婚之后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2、其次,离婚请求支付经济补偿的一方,在婚内对家庭付出了较多的义务,如照料老人、抚养子女,为另一方工作提供帮助等等。3、经济补偿一般需要在离婚的同时提出,不能在离婚之前或者离婚之后提出。
Q5:离婚诉讼纠纷的赔偿权应该要怎么行使?
A5:离婚诉讼纠纷的赔偿权的行使是如果是协议的离婚一般是可以在协议中约定给无过错方赔偿的项目;还有在诉讼离婚中无过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自己相应的赔偿,这些是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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