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前贷款买房,首付是他父母出资是他自己的名字,婚后他父母还贷款对我有利么?
如果完全是由父母出资且还款,即一般视为您丈夫的个人财产,加您名字也是没有多大作用的,这个主要看具体其父母意愿。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父母首付,夫妻共同还款的话房产大概率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父母的首付可能被认定为是赠与或者是借款,具体还要看当时的意思表示来决定。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结婚男方彩礼三万六 结婚时候女方陪嫁差不多一万 没有拿结婚证 结婚一年 男方有赌习惯 女方怀孕 不想要这个孩子 想打了 男方家要告女方骗婚成立么一年 男方有赌习惯 女方怀孕 不想要这个孩子 想打了 男方家要告女方骗婚成立么?
不成立,由于你们没有领结婚证,目前只算是同居关系,而且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女方有单独生育权,即是否要这个孩子是能您自己决定的。关于财产问题,你们也基本无需返还。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