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30日,历经5年,5次起诉离婚,宁顺花终于离婚了。 这5年她不知受过多少苦,一次次起诉,却一次次被驳回,但她始终没有放弃,终于得到合理公正的结果。
1、时间线梳理
事已至此,尘埃落定。 有个问题需要注意,宁顺花之前4次起诉离婚不判离,为什么法院这次会准予双方离婚呢?做出该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法典》第1079条第5款: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本案中,宁顺花多次起诉要求与陈定华离婚,离婚态度坚决。陈定华虽然口口声声说不想离婚,但其所作所为并未让夫妻关系得到改善,甚至还殴打宁顺花及她家人,夫妻矛盾加剧,双方已无和好可能。并且宁顺花自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与陈定华分居生活已经超过一年,因而《民法典》新增的这一条款,是法院准予宁顺花陈定华离婚最重要的法律依据。
2、如何理解这一条款?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一些反复诉讼离婚难的问题,《民法典》这一条款有望解决此类难题。离婚案件当事人在初次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导致感情无法挽回,说明初次诉讼后夫妻感情没有改善。况且当事人致力于解决婚姻关系,从尊重婚姻自由的角度,应当准予离婚。
注意,再次起诉证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是重中之重。能够证明夫妻分居事实的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一方在外居住的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等。
②双方签署的夫妻分居协议,因感情不和分居相关的聊天记录等。
③证人证言。但法院常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夫妻分居的事实,一般不单独采纳证人证言。
④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关于本案你有哪些看法?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和我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