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规定,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到当事人双方中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现在很多人常年居住在外地,而又遇到了夫妻感情破裂,并因为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等原因产生了纠纷,就会需要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离婚,那么在外地怎样起诉离婚?信金国律师将通过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在外地怎样起诉离婚
异地起诉离婚程序大致如下: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二、起诉离婚立案材料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6、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三、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1、我国法律是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进行的归属的认定。
2、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在外地怎样起诉离婚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人在外地需要起诉离婚的,首先要写好起诉状,可以委托律师代写,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结婚证等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