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很多年轻人为了挣钱,都会选择离开家乡前往深圳、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打工,那么不在老家了,如果想要起诉离婚该怎么办,要在哪里起诉呢?大部分人对此并不了解,接下来信金国律师就详细为大家介绍在深圳起诉离婚的地点是在哪里这一问题。
一、在深圳起诉离婚的地点是在哪里
根据具体情况,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
1、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对方在户口所在地居住,没有长期外出的,选择这种方式。
2、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二人都长期不在户口地居住,对方目前住在哪里,就向哪里法院起诉。
3、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如起诉人在户口地居住,对方长期外出的,选择这个起诉管辖地。
《民诉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都长期居住在深圳,那么可以向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起诉离婚要做哪些准备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起诉离婚诉讼费怎么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院收50元的诉讼费用。但是,如果涉案处理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诉讼费。当然,很多律师在立案时,出于对案件方向不好把握以及为当事人省费用的考虑,会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1万元左右,从而在立案时,少让当事人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这些财产,通常会告之当事人补交诉讼费。一旦通知原告补交诉讼费,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当事人也愿意掏这笔钱了。最终,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上内容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提供的在深圳起诉离婚的地点是在哪里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了解,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