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请问一方不同意离婚手续怎么办?
A1:夫妻协商不成的,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直接到对方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的。起诉离婚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4、离婚起诉书,包括婚姻状况,写清楚双方感情却已破裂,已经对子女、财产、债务的诉求;、支撑诉求的相关证据,例如,财产证据、更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材料等。
准备好证据材料之后就可以到对方住所地的法院提交诉讼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进行立案并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一般在离婚审判之前,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根据具体案情判决是否离婚。
Q2:结婚交押金是真的吗?
A2:结婚时交押金是子虚乌有的事,结婚是不用收取任何押金的办理程序。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
关于结婚登记,中国《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
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Q3:民政局能保密二婚么?
A3:首先说公民是没有权利要求民政局保密的。因为婚姻登记是公开公示的,但是婚姻登记机关对于婚姻登记信息一般以档案形式收存。如果只是从查询的角度来说的话,民政局的婚姻档案不是随意让人查看的,所以也算是“保密”的。
如果是在问去结婚登记的时候,民政局工作人员不可以对另外一方隐瞒或者欺骗一方的之前婚姻的状态的。但是民政局工作人员可以主动提起,也可以选择不提起。
但是如果一方问起的话,民政局工作人员是应该如实告知的,不应该隐瞒的。如果此前有过婚姻,应当如实告知配偶,否则会给自己和配偶以后的生活埋下祸患。一个谎言往往要更多的谎言去弥补,不如最初的时候就真诚以对。
Q4:离婚多久可以复婚?
A4:离婚之后再复婚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根据《婚姻法》第35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复婚必须办理复婚登记,这说明只有经过登记,复婚双方的婚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经过复婚登记手续擅自同居的,是违反《婚姻法》的违法行为,这种非法同居关系不仅不受法律的承认和保护,而且还会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
Q5:二婚登记需要离婚证吗?
A5:针对你提问离婚后再结婚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首先如果你不是和原来的另一半进行复婚的,你需要带上你的离婚证到民政局证明你目前是单身的,然后带上你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在结婚登记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进行监誓。
1.男女双方原来是夫妻关系,经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想要再婚的,重新进行婚姻登记时,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会收回离婚证,再发结婚证的,所以进行二婚登记是需要带上离婚证的。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会有离婚证,而一些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并没有离婚证,那么这时就需要提供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同样也是需要带上离婚证明才可进行二婚登记。
Q6:男方提出离婚怎么办?
A6:你们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法院离婚。
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
Q7:结婚证丢了补办要多久?
A7:结婚证丢了补办一般当场可以领取。其中一方带上双方有效的资料到其中一方所属的民政部门进行申请办理。
补办结婚证的手续:
1、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2、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Q8:住房公积金离婚能分一半吗?
A8: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而《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如无相反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对其进行分割应当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部分,而不是住房公积金的全部数额。
Q9: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A9:以下为大家解答“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的问题。
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以下证明: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分居两年并不会导致自动离婚。
Q10:婚后买房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A10:婚后买房一般来说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写谁的名字都是一样的;但是也存在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一、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