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婚前财产离婚时分给另一半有效吗?
A1:1、一方的婚前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会予以分割的,但是,这并不代表一方不能将自己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给对方。一方当然可以将自己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给对方,其本质是一种赠与,法律并未禁止这种行为,允许当事人进行意思自治。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此外,第四十二条还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综上,离婚是可以把自己的个人人财产给对方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Q2:婚后出轨犯法吗?
A2:1、婚后出轨不合法,但不一定属于犯罪。已婚后如果仅是婚外情不属于刑罪,但由此造成婚姻破裂时,男方需因其的过失而对女方做经济赔偿。
2、如果婚后出轨在为离婚的前提下又再次与第三者结婚的可能构成重婚罪。如果与第三者有了孩子,可能会涉及到对私生子抚养权的责任及私生子对你死后财产继承的问题。
3、最后如果因出轨而与现任妻子离婚,可能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一般来说婚后出轨的过错方会被判少分财产,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也较为不利。
Q3:三个小孩离婚能全要吗?
A3:可以。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对于小孩抚养权可以协商确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三个小孩全要。但若对方不同意,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请求法院判决。法院并不当然判决三个小孩抚养权归属某一方,而是综合以下原则处理:
1、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Q4:离婚一定要结婚证吗?
A4:离婚是一定需要结婚证的。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据,无论当事人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还是去法院诉讼离婚,都需要首先证明男女双方式存在合法婚姻的,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有离婚。
1、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但这只适用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也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先去民政局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
2、属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丢失离婚的情况的,就需要去民政局先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Q5:外地户口离婚怎么办理?
A5:根据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
6、离婚协议书。
Q6:结婚证全国都可以领吗?
A6:一、结婚证需要在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不是全国都可以领。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三、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Q7:户口本拿不到怎么结婚?
A7:1、一般拿不到户口本是不可以结婚的,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但是有以下例外规定:公安部第三局下达的批复《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有解答:“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致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因而,可以让男方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核发新的户口本,然后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即可。
Q8:户口本变更婚姻状况要本人去吗?
A8:户口本变更婚姻状况一定要本人或者户主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2、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本变更婚姻状况,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由未婚变更为已婚,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离婚,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丧偶,要携带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Q9:离婚再复婚需要多少钱?
A9:离婚再复婚是免费的。从2015年起,全国各地各省市区陆续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在各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包括补领婚姻登记证)均为免费对象。这就意味着原先9元的结婚证将正式步入0元时代。
各婚姻登记处已全部取消婚姻登记证书9元钱的工本费。免去的9元,不仅包括结婚证的工本费,还有离婚证的工本费也全部免除。对于结婚证照相和材料复印等一些服务性收费不是强制性的,市民可以选择自备照片,自行复印材料,所带照片只要符合尺寸就可以。
Q10:无结婚证怎么离婚?
A10: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