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如果是双重户口怎么解决?
A1: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应注销多余的户口,一般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公安局查到了双重户口会对其中一个户口核实后进行注销处理。
Q2:挂靠户口对户主影响?
A1:首先,非亲属户口挂靠不产生直接法律问题,户主无需对挂靠人员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户口挂靠涉及户籍管理及户籍制度问题,若非亲属关系而给予挂靠户口,如需要迁出去的时候,很难处理,也就是说,挂靠落户容易,出现要求迁走(如户口簿人数太多造成自己亲属需要落户而无法落户的),而挂靠人员拒绝配合迁走的,就比较麻烦了;
再次,如果发生拆迁,则对拆迁补偿也容易产生争议。
Q3:刚出生的婴儿上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A3:小孩落户一般需要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明、准生证这些材料到派出所落户,如果是户口迁移到另一个地方的则需要提供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户口本这些材料递交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到一份准予迁入证明,凭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
Q4:我是外地户口,想要离婚,老公不同意,想起诉,该怎么办?
A4:起诉离婚需要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对方】经常【居住地】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和起诉状到对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或者【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您的户籍一般不影响案件的管辖。
Q5:当时我们在男方家那边领的结婚证,但户口没迁到一起。现在离婚,可以到我家这边办理么?
A5:你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诉讼离婚,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结合您的情况,如果协议离婚,可以到你家那边的民政局去办理。
Q6:我离婚时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孩子他爸是北京户口,我可以让他户口继续跟着父亲吗?
A6: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和户口是没有关系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按照你们协商的内容处理就好。
Q7:外地户口,想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A7: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本人户籍一般不影响案件的管辖。
Q8:孩子十一岁,户口在母亲户口本上,怎么才能争到抚养权?
A8:抚养权跟户口没有直接关系。可以起诉请求抚养权。孩子十一岁了法官会考量孩子的意见。
Q9:你好,律师,咨询你个事,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在我这,但户口还和她爸爸奶奶在一个户口本上,10年了,她们农村山场分红从来没给孩子,我想要这个分红钱,我该怎么起诉呢?
A9:关于山场分红问题,要区分你孩子是不是分红主体,如果是分红主体,你可以拿离婚文书向山场主张权利。
Q10:女方户口没迁到男方可以办离婚吗?
A10: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当事人的户口不在一起,那就需要分别提供本人的户口本。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