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报销需要什么证件
在不同医疗机构生孩子所需要的报销证件不同,具体所需的证件如下(以河南省为例): 1、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住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①女职工因生育住院的,应提交《生育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因生育住院的,提交《生育证》、男职工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男职工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 …
在不同医疗机构生孩子所需要的报销证件不同,具体所需的证件如下(以河南省为例): 1、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住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①女职工因生育住院的,应提交《生育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因生育住院的,提交《生育证》、男职工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男职工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 …
视情况而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 …
视情况而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 …
视情况而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 …
视情况而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 …
视情况而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 …
视情况而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 …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 …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 …
一、孩子探视权一个月几次 一般探视权规定一个星期一次,一个月也就四次,但这不是绝对的,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时间双方可以进行约定,约定时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时间以及学习时间,所以一周一次为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