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2岁多抚养权归谁?
一、孩子2岁多抚养权归谁? 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可予以优先考虑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3、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同时,法 …
一、孩子2岁多抚养权归谁? 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可予以优先考虑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3、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同时,法 …
小三把孩子丢弃是可以要回抚养权的;想要变更抚养权,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法院是否会支持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抚养孩子一方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包括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孩子、对孩子不尽抚养义务、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等,通常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另外,如果孩子年满八周岁且愿意和某一方生活,法院通常会尊重孩子的意见。 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 1、与子女 …
一、一年强制执行5次抚养费合理吗 一年强制执行5次抚养费是合理的。因为 强制执行抚养费每年几次,并没有统一个规定。法院会通过多种方式操作,比如冻结对方资产及收入、抵押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执行人藏匿的财产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 …
一、抚养权开庭后15天拿判决书吗 抚养权开庭后,能否在15天以内拿到判决书,应当根据审理情况来确定,能当庭宣判的,可以在15天内拿到判决书,未当庭宣判的,在15天内就可能拿不到判决书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 …
一、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 …
被法院撤销监护资格后要继续履行义务吗? 实践中,监护人往往由父母、子女、配偶等法定扶养义务人担任。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就不能再继续履行监护职责。但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等法定抚养义务是基于血缘等关系由婚姻法确立的法律义务,该义务不因监护人资格的撤销而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 【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 …
一、办理老人监护人流程是怎么样的? 对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因此,如果老人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的话,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是由其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作为其监护人的。 第一,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 …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具有监护职责吗? 教育部明确了学校并不承担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它意味着即使是在校期间,家长依然要为自己未成年孩子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于是家长把孩子“交给学校”的想法和相应的做法都必须做出改变。例如在学校确无过错的情况下,学生因行为不当而对自己造成伤害,其责任要由家长来负;如果因其他孩子的不当行为给自己的孩子造成伤害,“肇事”孩子的家长才是诉讼的对象。 近年来围绕校园伤害事故发 …
一、解除监护人关系法律流程是什么? 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做出侵害孩子健康、致使孩子处于危险困境的行为时,相关人员可申请解除监护关系,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确定后,是不得自行变更的。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所以,已经被确定为未成年子女的 …
一、监护人资格的撤销事由有哪些?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