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问快答-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什么?
Q1: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什么?
A1: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爱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等。
Q2:怎样证明做过了婚前检查?
A2: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Q3:什么是婚姻无效?
A3: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
Q4:隐瞒婚前疾病可以婚姻无效吗?
A4: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Q5:婚姻无效后财产怎样分割?
Q5: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