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河北沧州的代女士就因为她的“闺蜜团”火了一把,当天代女士离婚后,闺蜜组团在法院门口拉横幅为她“庆祝”。
代女士表示,身边人的支持给了她很多温暖。觉得有点丢脸又有点感动,看到她们在那,好像告诉自己那些昏暗阴雨的日子已经过去了。
网友们对这件事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是因为代女士的闺蜜们挑拨才导致其最终离婚。另一种观点认为,婚姻最终走向破裂是因为婚姻本身出现问题,代女士的闺蜜们只是真诚地祝贺她摆脱了不幸的婚姻,希望她开启崭新的人生。那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
一、是什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走向离婚?
近年来离婚率不断攀升,其中有个很明显的原因,即维持婚姻的外在约束力减弱了。两个人离婚不再暴露在负面的社会舆论中,随着女性地位的抬升,经济逐渐独立,对男人的依附程度降低,这些外因使婚姻这层“壳”变得比以往脆弱。《民法典》实施“离婚冷静期”制度即是为了加固婚姻的外在约束力,延缓离婚率的攀升。
但真正使夫妻走向离婚的,还是因为婚姻本身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即两个人没有培养起坚实的感情基础及解决夫妻矛盾的智慧,或者婚姻中有一方存在同居、吸毒、赌博、实施家暴等严重的过错,引起夫妻感情破裂,致使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
此外,有朋友说“闺蜜劝分不劝和”,这种说法有道理吗?首先闺蜜为什么会劝你分?是因为你反馈给她们的信息几乎都是负向的,而且往往男方存在比较严重的过错,她们会据此判断你在这段婚姻中不幸福,所以劝你分开。但细想之,为什么你向闺蜜们描述的总是婚姻中不幸福的一面?这就回到我们刚才说的“夫妻走向离婚,大多是婚姻本身出现严重问题”,你已经预感到这段婚姻出现危机,在举棋不定之时,朋友们的意见只是强化了你的决意,所以类似“闺蜜是婚姻最大的杀手”这种说法有失偏颇。
二、为什么代女士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
我国合法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通俗而言,协议离婚是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则是去法院打离婚官司。
本案中的代女士与男方之间必然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问题,且该问题无法协商解决,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经过法院审理后,以判决书或是调解书的方式来强制解除婚姻关系。
我国的诉讼离婚主要适用于以下五种情况: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夫妻双方虽然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等离婚后果达成协议,但未依法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
5、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等。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婚是为了生活幸福,同样的,离婚也是。有婚姻继承法律问题,可以和我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