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全款买房,有发票,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到手,如果这个时候拿结婚证的话还算不算婚前财产?
对于婚前财产的认定,并不以一方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房产的归属。在进行判断时,依据的是一方在进行房款支付时,双方是否已经完成婚姻登记成为合法夫妻。您这种情况正属于有证据证明(购房发票上的时间)您属于婚前已经购买该房产,因此即使现在拿到结婚证,并不影响其成为您的婚前个人财产,您只需要保管好您的发票即可。
老公已失踪3年,联系不上,不知死活,因缺钱,要卖房子怎么办
你好,申请宣告失踪。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3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公民失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
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认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登报寻找失踪人的,从登报之日起计算。
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的人。
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申请书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其他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以外的能够证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机关。
宣告失踪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指定诉讼期间的财产代管人。
您可以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也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由法院来确定财产代管人,通常情况下为您或者其父母。在您或者其父母一致决定可以卖房时,便可对该房进行出售,此时该卖房行为为有权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不因其后您丈夫归来后不同意该出卖行为而无效或可撤销。
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怎么退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您可以视自己具体情况来看彩礼是否需要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