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出轨给情人转的钱能要回吗?
可以要回来,除《民法典》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外好,夫妻的其余财产均为双方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处分的,另一方有权利追回。《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儿子、儿媳有孩子后,我出全资买的楼,现在他们要离婚,我可否要楼?
如果您购房时约定为对您儿子的个人赠与或者登记在您名下,则为您个人财产或者您儿子的个人财产,若当时那您已经明确是对双方的共同赠与,则不可要楼,该楼为您儿子的您儿媳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他们均分该房产。
如果离婚了彩礼用反还吗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形: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