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沟通,有效的沟通能够避免很多问题,但由于很多不可调节的原因使得一些家庭不得不离婚,那这就一定会牵扯到财产分配问题,特别是房产,那么婚后个人付首付购房,后将房屋卖出,离婚时卖房款如何分割?
案例简介:
李女士与张先生都是离异人士,2008年6月,他们经人介绍相识,经过短暂的相处,二人决定牵手再次迈入婚姻殿堂。
婚后为筑爱巢,二人决定购买价值18.18万元房屋一幢,李女士用个人婚前财产付首付款8.18万元,余款在中国建行办理按揭贷款,后夫妻二人共同归还贷款至2014年6月19日。
房屋买后二人共同投资4.5万元用于装潢,但一直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因李女士在购房时违约,给付原房主王某3万元违约金。
原本买房是希望彼此能珍惜这个缘分,相守到老,岂知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二人性格上的不和在生活中逐渐显露,因家庭琐事双方多次发生争吵,致使这段婚姻走向尽头。
经过考虑,双方都同意离婚。
2015年6月,李女士将该房以44.8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并交纳了房屋中介费4500元。这婚是离定了,可卖房款的问题在摆在李女士和张先生面前,二人始终无法达成协议,张先生认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卖房款应依法分割,而李女士对此不以为然。
于是,张先生一纸诉状将李女士告上法庭,等待法院的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二款的规定“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案例分析:
法院审理认为,李女士和张先生婚后因性格上的差异,时常发生争吵,张先生提出离婚,李女士同意离婚,该院予以认可。
双方诉争的房屋,因系李女士用出卖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所得款购买,故该房应属李女士所有,所卖诉争房屋的总价款该院认定为41.35万元(448000元-30000元-4500元),因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房屋进行了装潢,并共同归还部分按揭贷款,故该房出卖时所产生的收益,应予以分割。
结合双方投入的装潢款及归还贷款情况,李女士应补偿张先生人民币6.4万元。
北京婚姻律师信金国提醒:
感情来之不易,夫妻之间产生了矛盾就要及时化解,一旦走向离婚这条路,谁也拦不住,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房产分割有什么注意事项?孩子该归谁养?等问题随之而来,给彼此带来的不是幸福,而是另一种压力,可一旦离婚,就必须遵循法律原则进行财产分配。所以了解这些事项对于我们来说也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