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除了办理结婚登记外,还有办理离婚登记,但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想要去原来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例如:地域问题,时间问题等,从而想去其他的地方离婚。
那么,有人问到,我离婚一定要在原来结婚登记的地方才可以办理吗?
其实不一定非得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
想知道怎么办理,就要说到离婚的途径有那些?
第一种协议离婚,是需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第二种起诉离婚,起诉方是必须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起诉书到被起诉方户籍所在地或住居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所以离婚是否需要到你原先办理结婚的地方办理,是要看你们双方是哪种离婚的途径,要根据不同的离婚途径来决定去哪里办理。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即使知道了我要去哪里办理离婚,却对离婚办理的流程一问三不知。
曾经接到一个咨询,我是异地离婚,我要怎么办理,需要准备些什么?
实际中,异地离婚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的手续是不同的:
(一)异地协议离婚
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异地诉讼离婚
关于异地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因此,在异地离婚诉讼的情况下,关键是向哪个法院起诉。
在其他手续方面,包括准备离婚起诉书、搜集证据等,都与同地离婚是一样的。
如果是涉外的异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
涉外的异地诉讼离婚,是指当事人不在中国国内的诉讼离婚,我们从2种不同的情况来看: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
此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的讲解,对异地办理离婚的一系列流程应该很清楚了,了解清楚这些流程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自己的离婚成本和时间成本。
结婚的理由可能有千千万万,但离婚的理由也许只需要一种!在离婚的众多理由中,两地分居这个因素一直是长居前几位。如果异地夫妻要离婚,根据双方选择的离婚方式不同,具体的流程和程序也是不同的,相信你已经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