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提交起诉状之前应当确定好管辖法院,起诉状应当包括原告和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夫妻双方感情却已破裂的情况。更多关于二次上诉离婚书怎么写的相关知识,接下来信金国律师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二次上诉离婚书怎么写
二次起诉离婚诉讼书应该包含的内容:1、原告和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等。2、夫妻双方感情却已破裂的情况。3、双方财产情况、生育子女情况。4、离婚理由、诉讼请求。
二、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民法典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三、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二)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
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人身保险。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二)离婚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
1、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三)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为遗产继承后分割。
2、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为,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不能变更对,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离婚起诉状中应当明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按时间顺序书写事实理由。以上内容就是信金国律师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二次上诉离婚书怎么写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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