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9法律快问快答 - 婚前的个人房屋,婚后拆迁属于个人财产吗?
Q:婚前的个人房屋,婚后拆迁属于个人财产吗?
A:属于婚前一方的房产,然而在婚后因为拆迁的缘故,以产权调换的方式取得了一套拆迁安置房,而且还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之间的差价的。在这种情况下,获得这个安置房是属于个人房产的置换,因此本应该属于谁的产权就是谁的产权。也就是此类拆迁安置房在婚后中是不参与财产的分割的,原本就是属于一方的个人房产。
Q:婚前的个人房屋,婚后拆迁获得含有补偿差价的安置房,离婚后怎么分?
A:如果是拆迁之后获得一套安置房,但是换取这套安置房和之前被拆迁的房子之前有差价,而且是以夫妻的共同财产来出资结清的。那么在这种情况来说,由于拆迁安置房是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是对一方个人财产的转换,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但是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这部分可以分割。
Q:婚前的个人房屋,婚后拆迁只获得了补偿款,补偿款在离婚时也要分割吗?
A:婚前个人房屋上属于一方婚前的财产。也就是说只属于一方个人房产,于是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因此,婚前个人房屋,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原所有人个人拥有。
Q:拆迁的补偿超过了原房屋的面积该怎么算?
A: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应是原所有人的个人房产;
如果超出面积要求原所有人购买,而且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房产。
Q:为什么房产理财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房产理财取得的收入为夫妻共同房产。因为房屋租赁属于经营,因此该收入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