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9期法律快问快答—婚前购买,婚后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
Q1:离婚判决后房产如何过户?
A1:离婚判决后房产包括抵押以及未抵押,都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到当地的房产过户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1、房产过户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3、房地产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4、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如果其中一方愿意配合另一方办理过户手续等流程,双方应该共同提出申请; 如果其中一方不愿意配合另一方办理过户手续等流程,其中一方可以除提交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外,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提交协助执行通知书。 5、如果房子还在银行或其他人处设定抵押的,应提交抵押权人的同意的书面文件。如果抵押在银行,应先将房产从银行赎出。 6、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Q2:父母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时可以对房产进行分割吗?
A2:在法律意义上,夫妻将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依我国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不动产经过办理变更登记即为实际交付,赠与关系因此成立且不可以撤销。如孩子尚未成年,其财产应由监护人代为管理。因此夫妻离婚时对此无权予以分割。
Q3:婚前购买,婚后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
A3:一方婚前购买的登记于一方名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婚前财产,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也应为其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主张对婚后增值部分进行分割的,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增值部分也是依附于婚前所购房屋产生的,由此引起的价值增值及亏损也应当归属于该房屋产权人。
Q4:我媳妇的爷爷奶奶在2005年立了一份共同遗嘱,决定去世后将一套宅基地平房赠给我媳妇。我和媳妇在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平房拆迁了,换成了3套楼房。2010年媳妇她爷爷去世,2011年媳妇奶奶又重新立了一份遗嘱,决定将所有房产给我媳妇。请问:我和我媳妇离婚后,这些房产是否属于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所有?
A4:您好,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一般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主张多分。
Q5:房子产权证还没有下来,购房合同是男方的名字,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想把房子卖掉之前办理协议离婚,应该怎样办理财产分割的手续和协议?
A5: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离婚,也可以通过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上写清楚房产归属。